
办理北京机动车报废的依据有哪些?机动车报废是指不符合车辆安全上路行驶的车,由于机动车是由各种零件组成的大机器,因此需要及时的办理
北京机动车报废,而办理北京机动车报废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: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附:北京机动车报废办理所需手续:
(1)车辆为私人车辆:需提供车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行驶证原件、登记证书原件。
(2)车辆为单位车辆: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盖公章),授权委托书(盖公章),行驶证原件、登记证书原件;单位已“三证合一”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公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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